《绵阳科技城新区直管区产业载体入驻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为加快推进科技城新区建设成势见效,加快推进“科创高地,产城新区”建设,进一步高效利用现有产业发展空间,聚集主导产业、培育经济新动能,现结合新区产业发展规划,对《绵阳科技城新区直管区产业发展空间企业入驻管理办法(试行)》(2023年版)进行修订。
二、政策内容
本办法分为七大章节,分别从总则、入驻条件、入驻流程、租赁及物业管理、考核及变更、退出机制、附则七个方面对新区产业载体入驻管理进行了规范。并对部分章节内容进行了修订调整。
(一)新增管理产业载体空间,加速形成优势产业载体集群
今年新增管理载体空间:石马产业园(装备制造产业园)、机器人智能制造产业园,办法从入驻门槛、企业入驻和退出管理、年度考核等系列内容完善新增载体的管理服务。其中,入驻机器人智能制造产业园的企业,年度税收总额不低于20万元,或单位面积税收不低于500元/㎡/年;入驻石马产业园(装备制造产业园)的企业,年度税收总额不低于30万元,或单位面积税收不低于500元/㎡/年。
移除原有产业载体相关收费标准内容,由后续相应的载体物业管理单位另行发布《产业载体收费标准一览表》。
(二)新增孵化机构管理板块,持续完善涵盖市场主体类型
与旧版相比,新版管理办法将入驻市场主体从入驻企业扩充为入驻企业及孵化机构,完善管理办法覆盖的市场主体类型,新增了孵化平台的入驻、管理、考核、服务等相关内容,进一步精细化管理。
(三)持续优化奖补扶持政策,兼顾壮大市场和收支平衡
移除了上一版办法中房租奖补扶持条款的内容,以优化企业服务的同时符合国务院印发《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新增了入驻企业可结合实际需要申请原则上最多不超过3个月装修期的条款,在此期限免缴房租但需缴纳物业管理、水电等费用,且不对企业进行经济指标考核。
政策文件:绵阳科技城新区管理委员会综合办公室关于印发《绵阳科技城新区直管区产业载体入驻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