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企助跑,加强知识产权管理 促进科技成果转化,3月27日,科技城新区“高企助跑行动”2024年第三期——“加强知识产权管理 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活动在创新中心举办。本次活动邀请了专家对企业在知识产权规划、申报及保护等方面进行业务培训,助力科技城新区企业开展高企认定,吸引了辖区近40家企业参加本次活动。
活动现场,专家针对知识产权规划布局、申报流程、申报审查等内容进行了细致讲解,并通过政策解读、案例分享,与参会企业代表进行交流互动。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中明确:科技成果是指通过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所产生的具有实用价值的成果(专利、版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科技成果转化是指为提高生产力水平而对科技成果进行的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发展新产业等活动。
部分企业缺乏知识产权规划管理,重申报、轻转化,认为申请几项知识产权就可以高枕无忧了。实际上,高企认定评审专家不仅要看企业的知识产权数量,更要看知识产权的质量。技术的先进程度、对主要产品(服务)技术上发挥的核心支持作用、知识产权获得方式,均会影响评分。
科技城新区科技创新局相关负责人:“我们与市监分局共同组织开展本期‘高企助跑行动”,其目的就是为了加强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综合能力,促进知识产权申请从“量”到“质”的转变,激发企业创新活力,让企业能够充分认识到知识产权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评价体系中的分量,在科技项目、创新平台申报中的重要性。
会议结束后,在场企业纷纷表示,通过此次培训,让他们对知识产权与成果转化的认识和理解更加清晰,为其下一步在知识产权申请、提高成果转化能力等方面提供新思路。
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的企业。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创新能力评价实行百分制打分,评价得分达到71分以上为符合认定要求。
可以看出100分中,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两项指标就占60分(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两部分的分量,就是影响高企认定创新能力评价得分的关键因素。
注意知识产权须是申报企业拥有其所有权的国内授权的知识产权。
Ⅰ类评价: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Ⅰ类知识产权在申请高新技术企业及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存续期内,知识产权有多个权属人时,只能由一个权属人在申请时使用。
Ⅱ类评价: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等(不含商标)。Ⅱ类知识产权在申请高新技术企业时,仅限使用一次。